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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工业大学党工宣支部AB岗工作制实施细则
责任编辑:隋飞   发布时间:2014-05-06 14:56:56  访问次数:

1、党工宣支部所属部门AB岗工作制,是指在党工宣支部所属部门内两个相近岗位,互为备份岗位或顶替岗位,及时办理岗位事务的制度。

2、党工宣支部所属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工作岗位,为A岗;同时为A岗配备1-2个职级相近、工作相似的岗位,为B岗。

3、A岗工作人员因休假、学习、出差等原因离岗、缺岗时,必须提前向B岗工作人员做好工作交代,B岗工作人员应立即替补上岗,履行工作职责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,B岗工作人员也应当主动顶岗,不得推诿、拖延,影响公务办理。

4、当AB岗工作人员同时不在岗时,由所在党工宣支部所属部门负责人及时协调,确定顶岗人员。

5、B岗工作人员在顶岗期间对A岗工作负责,享有A岗工作人员的职责权利,并对执行A岗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当A岗工作人员返岗时,要做好交接工作。

6、B岗责任人应当主动了解A岗岗位职责,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,熟悉相关规定,切实履行所替代岗位的职责,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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